大论文翻译公司:译例失范的问题应从笔译开始

发布时间:2020-12-06

 

“示范”译例的失范问题,不仅在近20年的一般笔译示范读物(包括教材),甚至在久负盛名的英语教辅杂志中也大量出现,上海翻译公司从实际的实例中探讨此类问题。笔者曾对其中某一期内几乎所有各篇汉语译文作过统计,剔除没有大碍的毛病后,不可忽略的硬伤(包括意思完全说反的情形)多达200余处,平均每篇1 0余处。或许这只是特例,但联想到杂志社土编辑、译审、校对,特邀顾问等环节的存在,结果还出这么多错,无论如何不可理解。国外出版社的翻译文本中也会出错,但一般只限于不易觉察的笔误,而且其数量总能控制在一个不致影响读者整体理解的限度内。

 

导致这一现象非但难以禁绝、反而愈演愈烈的原因可能包括:

一, 不少从业人员旁骛过多,责任心有所缺失,而书籍(包括教材)出版周期的大大缩短又使这一问题雪上加霜。

 

二,  盲信理论、人云亦云,用无数个概念的延伸、方法的归纳及鲜亮的包装掩盖教材编写者中英语言素养本身的欠缺及双语转换能力的不足。以上所举的多数原译例子,正是从令人眼晕的概念、方法堆里捡拾出来的。打开现今的许多笔译教材,序言、前沿理论的介绍、公式、图表、文献摘引、示例、分析、思考与练习、总结及参考书目相继扑面而来,还有粗体字、下划线、着重号,看似要素齐全;唯独在给出示范译例时,每每出现“掉链子”的尴尬情形,而且只要这类情形出现,那些看似头头是道的关分析文字顿时不攻自破。

 

三, 对形式逻辑、语法等方面的通用学识不予重视,或即使有所接触也不力求融会贯通。现有笔译教材中专业知识的强调,往往甚于对形式逻辑等通用学识(即底线性质的学问)的强调。但本文英译汉实例“中所举的法律文本误译的例子(例3),其问题恰恰不在于法律专业训练的触(笔者对法律也不懂行),而在于缺乏“咬逻辑不松口”的意识及推理手段的连贯运用(可见,专业知识应服从于通用学识)。

 

四,在笔译教学中,理论课程(包括概论课)的名目越来越多,如“语用翻译学”、“文体翻译学”、,语篇翻译导论“、“符号学与翻译”、  “翻译美学”等;其共同的导向是:有了这类高屋建瓴的指导,学生从事翻译实践似可事半功倍;或者当教育权威部门前来评估教学时,也能拿出一份“像样”的教学大纲。此种教学模式的一大弊端是,迫使笔译教材的编写也向概论仳方向发展,而对实例研究多不到位;更可悲的,在上述教学模式下成长起来的新生代笔译量,实际做起笔译来,不仅现在大成问题,及至遥远的将来也未必能爆发“后劲”,  因为大而化之的坏习惯已在早年养成,  日后想纠正也难。笔译示范读物(包括教材)须更关注学习者实战能力的提高,对笔译教学的深化和细化起到切实的引领作用。这项工作能否做好,一个必要的前提仍然是:示范译文的质量让人比较放心。